多年的兄弟情谊,携手共同历尽艰辛走过的创业之路,本应是弥足珍贵的人生回忆,值得一生珍惜,但在利益面前却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它让这份情谊荡然无存,致使双方对薄公堂,无不让人扼腕叹息。
近期,原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重庆重交沥青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重交再生公司)的母公司——重庆咸通乘风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咸通公司)的一隐名股东吴某(也是该公司实际的第二大股东),控诉共事多年情同手足的大股东陈某利用与吴某相互之间多年的信任进行内部控制和操作,企图明目张胆地侵占吴某委托于他代持的占比公司份额25.4%的股权。那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合作创业
这一切还要从2005年开始说起。2005年,已经在一个公司同事近十年的陈某,吴某与另一人同事李某决定共同创业。在创业至2010年时,他们共同出资成立了重庆重交沥青砼股份有限(下称重交公司),当时陈某持股65%,吴某持股35%,并在册显名于工商登记上。2015年6月,为方便重交公司上市以及未来的发展,吴陈二人决定共同出资成立新的投资公司。在新公司取名时,吴某取名咸通,陈某取名乘风,并共同商定了该公司有关股权事宜的安排(如股权比例,显名隐名等)
股权代持
2015年7-8月,吴某通过自己银行卡和委托第三方付款的方式全额向陈某支付了投资入股咸通公司的投资款,并于8月18日与陈某及其配偶穆某签署了一份《委托持股协议》,协议约定,吴某将自己所属的咸通公司26.8%的股权委托给陈某代持,约定委托期限为三年或吴某需要解除委托时,并确定了其它双方的相关权利及义务,特别是在该协议的第5.4款约定吴某拟要求陈某“将代持股权转让给吴某自己或其他第三方时,陈某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同年10月,咸通公司完成注册和成立。
图:委托持股协议
2016年8月,由咸通公司持有股份76.45%的子公司重交再生公司在北京新三板挂牌上市,此公司实为之前经营了近六年的重交公司脱胎而来。
事业蒸蒸日上,陈某和吴某也被行业内誉为共同创业之楷模,被同行们称赞。随着时间的推移,吴某也依然信任陈某的为人。
2018年3月,出于信任,吴某又将其持有的咸通公司股份中1.4%的股权转让给了陈某,并签署了备忘录。根据该备忘录记载,陈某已委托第三方支付该股权转让款,且备忘录三方均认可并签字确认。至此,吴某拥有的咸通公司比例降为25.4%,并继续委托陈某代持。
在陈某代持吴某股权期间,吴某履行了一个股东应尽的职责。多年来,作为咸通公司实际投资人的吴某与公司股东间均长期通过微信等方式,对公司的日常事务进行共同管理和决策,按时参加股东会等,公司股东均对此情况明确知悉,且并未对隐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提出任何异议。
2019年,咸通公司子重交再生公司被西藏国资委旗下的上市公司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并占股51%,咸通公司占股比例降为38.68%。
股权疑似消失被吞
2022年1月,吴某从朋友口中得知,陈某已偷偷将其持有的咸通乘风公司部分股权于2020年9月份过户给了其妻穆某,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吴某大吃一惊,为什么这么重大的决定,没有告知自己啊,作为公司的股东,不是应该有知情权吗?况且陈某代持有吴某25.4%的股权。一直信任陈某的吴某这时有了一丝不好的预兆,于是,吴某便向陈某询问缘由并提及自己的股权,却遭到陈某及其妻子的蛮横拒绝回应,吴某立即当年于1月14日向陈某及咸通乘风公司的其他股东递交了《关于解除对陈某股权委托的声明》的文件,文中清楚表明自己从即日起解除对陈某的股权委托。曾经,基于为了咸通公司的子公司重交再生公司在全国股转中心(简称北京第三版)上市的临时安排,吴某愿意成为隐名股东,谁曾想到,当时为了大局着想,为了公司的利益,毫无戒备地委托信任他人的做法,到如今非但没被认可,股权还将被侵占,这和明抢有何区别?到此时,幡然醒悟的吴某为了自己的股权,为了对得起自己这十多年的辛勤付出,吴某奔走于几个负责人之间,试图了解事情真相,同时,吴某分别发短信给西藏天路公司派驻重交再生的的董事长和财务总监,反映了他与陈某之间有关股权纠纷的情况,表达了由于陈某的不诚信及股权纠纷可能对重交再生以及西藏天路的负面影响的担忧,后吴某又到财务总监的办公室去找他汇报此情况,但均无下文。
图:吴某向陈某发出解除委托声明
2022年2月,陈某通过微信,转发给了吴某疑似针对吴某的解除声明的回函。该回函声称“吴某不是重庆咸通乘风公司的在册股东,不同意吴某行使咸通公司的股东权利”。在签名处显示有当时在册股东洪某、秦某、穆某的签名,但当事人陈某却缩头回避了。与此同时,吴某也发现,根据工商资料显示,2022年2月21日咸通公司的股权和股东再一次产生了变化,这时的股东变成了陈某(45.8%),其妻子穆某(48.8%),洪某(4%),樊某(1.4%)(后证实为陈谋岳母)。当然,这一次的操作仍然是在吴某发出解除声明,隐瞒吴某的情况下进行的,此时公司股东几乎都变成了陈某一家人,咸通公司的大权就被陈某牢牢地掌握。好一个骚操作!把老婆,丈母娘推到台前,全家齐上阵,不过这也是掩耳盗铃,此地无银三百两罢了。
图:回复函
至此,这场风波还未停歇,子公司重交再生公司又发生重大变化。2022年3月,重交再生公司从北京新三板退市。此前公司为上市而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资金也因此打了水漂,有关人士严重怀疑此事与吴、陈之间的股权纠纷有关。
提起诉讼
此后,吴某又多次通过微信及去办公室企图与陈某就股权一事进行沟通但都无功而返,其妻穆某也多加阻拦。吴某痛心疾首,无奈之下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2022年7月向当地人民法院对咸通公司和陈某提起了起诉,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原告系咸通公司股东并持股25.4%以及要求显名。
图:吴某提起诉讼
在起诉之后,吴某仍然没有放弃对陈某及有关人士的期望,分别给他们发出了公开信,希望他们看在一起打拼的艰难和情谊上,能够迷途知返,改正错误。然而最终还是让他失望了,陈某及相关人士依然像之前一样,仍缩头以待,并无任何回应。
该案件已于2023年1月5日在当地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判决。
诚信、背叛与筹码
这场由侵占股权引发的风波到现在虽然已接近尾声,但事件本身令人深省······
在吴某发的公开信中可以看出,吴某除了表示痛心和愤怒外,还感到了人性的背信弃义和极度贪婪。
诚信与责任,是古今中外,为人立世的根本。古有商鞅徙木立信,在现时也是我们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难道真的应证了那句“不是不背叛,而是筹码不够”这句话吗?作为一个企业负责人,一边对二十几年的同事,十几年的共同创业的伙伴下黑手,自己一直龟缩不回应,把老婆丈母娘推到前台,一边又对员工,上级西藏天路,各供应商及客户大谈诚信、责任和担当,这既让人感到滑稽又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从吴某对陈某的公开信中了解到,让吴某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在陈谋持股比例远超绝对控股门槛的情况下,对方却极力阻止吴某的显名,这既违背了他们双方签署的《委托持股协议》协议里的约定,也不符合逻辑,他们究竟在怕什么?
有句话说得好:再穷,不要坑朋友。可是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很多人在虚荣和利益的驱使下,没了诚信,忘了道义,开始向朋友下手,就因为朋友对自己的信任,就因为朋友对自己的不设防。古人云:“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如果一个人为了利益,背叛朋友,甚至总想着侵占朋友的东西,那这个人就没了良知,没了底线。人生在世,需要底线,它是我们做人的根本和尊严,更是我们的最后一道道德底线。守住底线,就是守住了人生和未来。这也是我们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也必须进行的道德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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