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亿通置业被指一房两卖 存在多处违规行为

doudou 2022-08-22 11:25

河南开封男子花费近28万全款在当地买了一套房子,入住仅两个月,就被素不相识的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房屋。原来,开发商一房两卖引发纠纷。离奇的是,法院在明知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且原告未付清全款的情况下,违规审理并判决房屋归原告所有。

2016年1月30日,郭先生与开封亿通置业有限公司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27.8万余元的总价全款购入一套位于通许县亿通国际城的房屋。2018年下半年,亿通置业向郭先生交付了房屋。拿到钥匙后,郭先生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于2019年3月装修完毕后搬入新房居住。

2019年5月下旬,郭先生突然收到了通许县法院送达的起诉书,有人将他和亿通置业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他和亿通置业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及返还房屋。原来,开发商将房屋卖给郭先生后,又于2017年6月再次售卖给了厉某某,由此引发纠纷。

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通许县法院于2019年7月作出判决,确认涉案房屋归厉某某所有,郭先生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房屋返还给厉某某。郭先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开封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审理认为,厉某某与亿通置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支付全部房款,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买卖合同成立且有效。郭先生虽就涉案房屋亦签订买卖合同,但亿通置业否认该合同的真实性,将与厉某某签订的购房合同在通许县房产交易中心进行备案,涉案房屋应归厉某某所有。

“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均有错误,且存在同案不同处理,同案不同判的严重问题。”对于法院判决,郭先生持有异议。

郭先生说,主审法官仅凭厉某某和亿通置业陈述就认定厉某某已付清全款,但二者均未能提供支付凭证。更重要的是,厉某某在庭前询问时曾亲口承认没有交纳全款,询问笔录中写的清清楚楚。对于厉某某交纳10万元首付款,郭先生亦表示怀疑,“厉某某自称交了首付,但收款收据却在亿通置业手里,厉某某自己连个白条都不要,这完全不符合常理和交易习惯”。

2019年6月21日,也就是通许县法院一审判决前20天,开封中院作出裁定,受理了亿通置业的破产申请,该破产案后被移送至通许县法院审理。根据《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郭先生认为,在亿通置业破产清算申请被受理后,无论是通许县法院,还是开封中院,都应先中止案件审理,待管理人接管亿通置业的财产后再恢复审理。但两级法院不仅继续审理,更准许亿通置业自行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违反了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属于程序违法。

在另一个亿通置业一房两卖的同类案件中,通过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房款且所购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李某起诉他人要求返还房屋,通许县法院以亿通置业破产清算案正在审理过程中、房屋产权存在争议为由驳回其起诉。郭先生质疑,法院在处理同类案件时采取双重标准,其同案不同判的背后是否隐藏着什么不可示人的内幕。

法院判决的另一个重要依据,是涉案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已于2019年4月1日在通许县房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备案信息显示买受人为厉某某。对此,郭先生也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

本案发生在2019年,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在房屋没有过户到厉某某名下时,根据备案合同其也仅仅享有债权,而物权并未发生转移,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仍属亿通置业。而商品房网签备案登记并不直接产生不动产物权设立或者变更的效力。郭先生质疑,在涉案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情况下,法院仅凭签订在后的一纸合同就把涉案房屋确权给了厉某某,法院有什么权利越俎代庖代替行政机关确权?

另外,根据规定,合同备案的期限是签约之日起30日内。厉某某的合同备案时间是2019年4月1日,法院认定厉某某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是2017年6月10日,网签时间是2018年10月10日。“无论按照哪个签约时间计算,厉某某的备案时间都远超规定时间,其合同备案明显违法违规。”郭先生通过房产所了解到,给厉某某备案是通许县房产交易中心一位张姓领导安排的。

一房两卖在先 恶意串通虚假诉讼在后

“起诉前一个月违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明显是为后续通过诉讼抢占房产做准备”,回想整个诉讼过程,郭先生发现自己陷入了厉某某、亿通置业、通许县房产交易中心和主审法官的“围剿”之中。

“厉某某和亿通置业先是违法违规对涉案房屋进行合同备案,接着恶意串通提起虚假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互相配合伪造证据,最后通过法院判决将涉案房屋确权给厉某某。虽然我签订买卖合同在先且付清全款,最后不但被强行赶出正在居住的房屋,连十多万装修费用都损失殆尽。”郭先生说,亿通置业为了配合厉某某诉讼,甚至不惜捏造他向亿通置业法人出借30万,对方以房抵债的事实。

根据郭先生所述,在2014年亿通国际城开盘时他就全款购入了一套房屋,当时在开发商要求下将房款转入了其法人账户。因亿通置业一房两卖交不了房,于是在2016年和他重新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及开具发票。没想到,就是这笔2014年支付的房款,成为亿通置业捏造事实虚假诉陈述的依据。

2022年4月23日,法院对涉案房屋强制执行,“当时我和家人都不在家,法院也没通知我,事后我想进去拿东西都被拦下。”此前,郭先生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未获受理。而通许县法院在2019年应亿通置业管理人申请,裁定查封亿通国际城的90套房屋,其中就包括涉案房屋在内。令人疑惑的是,裁定查封的房屋,又如何强制执行给厉某某?郭先生事后从法院工作人员处获悉,县领导开会让法院强制执行。

据悉,该楼盘一房两卖情况严重,不少业主联合维权,四处上访。诉讼期间,郭先生向多个部门反映情况,均无果。“住建局明知存在一房两卖及烂尾情况,却违规为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只让我们去打官司。我找主管县领导反映问题,对方不管,还说事情闹的越大就有人管了。”频繁遭遇推诿踢皮球,郭先生很无奈。

目前,郭先生已向河南省高院申请再审,“我相信司法公正,期待高院再审作出公正裁决。”对于事件后续进展,我们将予以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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