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仁仲背后保护伞疑云:普通民事案件引发投诉无门

doudou 2024-11-23 15:45

本人卢建,四川省自贡市人,2023年4月3日在自贡市大安区便民法律服务所与法律工作者汤仁仲签订了《我与其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委托代理合同。

汤仁仲只是一个普通的法律工作者(不是专业律师)收了我1万8的委托代理费,我的案件只是一个标的额仅16万多元的普通民事纠纷(房屋买卖),一个金牌律师代理我这个案件也就收1万元。原告方就是一份对房款交付、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等均未进行约定的一份不完整买卖过户合同,汤仁仲给我官司打输了。因此我投诉汤仁仲,2023年9月至今,我跑遍了自贡市的所有相关部门用尽了一切办法投诉汤仁仲的问题都没有被立案解决。

我手上有市司法局出具的转办通知书、大安区司法局出具的不予受理告知书通知书、大安区司法局作的收费超标回复和大安区司法局局长黄鲲作的复议回复,没有一份是公正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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