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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房产竟遭起诉:一次对契约精神与公信力的严峻拷问


(记者 李占强)近日,记者接到河南省太康县龙曲乡郭玉良的求助,说是自己合法的房子却被起诉到了法院,说话间感到了非常无奈,为了一探究竟记者驱车赶到了现场进行详细了解情况。

据了解,1992年在太康县政府招商引资背景下龙曲乡开始建设综合批发市场,龙曲镇东郭行政村的一片土地被赋予了发展使命,当时龙曲乡政府以每亩2000元的价格、合计57800元一次性征用28.9亩土地,并与东郭行政村签订征地协议,取得了该土地永久使用权,当时为了调动广大群众的经商积极性,扶持商户稳定经营,吸引外来投资,市场鼓励商户自建门面房,并且每间房屋缴纳300元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一切,本应是一段政企合力、共谋发展的佳话。

然而当初白纸黑字的契约竟遭遇挑战。东郭行政村村民多次无端上访,乡政府有关人员迫于压力,要求工商户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工商户拒绝——他们手中握有征地合同和土地证,当年明明说好“永久使用权”,怎能因时间流逝就一笔勾销?更令人震惊的是,近期商户竟接到法院传票,要求拆除房屋并支付土地使用费。起诉方,竟是龙曲镇牌坊杨村委会。

这起事件,表象是土地权属之争,实质则是对契约精神与政府公信力的严峻考验。试问:若一份由政府主导签订、工商户依法缴费、经官方核发土地证的合同,如果仅因时间推移就可被单方面推翻,那法律的确定性和政府的信誉何在?工商户当年响应号召投入真金白银建房经营,如今却要面临拆除并倒贴费用的命运,公平正义何在?

我们呼吁有关领导对历史遗留问题作出公正裁决。同时,此事亦为各地招商引资工作敲响警钟:任何发展都不能以牺牲契约精神为代价,政府的公信力一旦透支,修复成本将远高于当初的“一次性买断”金额。

愿法治的阳光照亮龙城开发市场的每间门面房,让诚信者不再流泪,让公平不再缺席,关于此事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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